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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速公路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路上车流、人流迅速增长,高速公路广告开始受宠,变成了“卖方”市场。但同时,高速公路广告缺乏公益宣传的问题也越发突出,在各种让人目不暇接的广告中,却鲜见公益广告的影子。
“我手里的广告牌子不是我的,而是从高速公路部门租来的,如果是我的话,拿来作公益宣传没有问题。”6月6日,一家大型户外广告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委婉地表示,让他们刊登没有收益的公益广告比较为难。
近年来,高速公路广告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然而,高速公路广告缺乏公益宣传的问题也越发突出。驱车济青、京福等高速公路,汽车、房地产、港口、服装、烟酒、移动通信等广告目不暇接,让人强烈感受到高速公路广告经济的活力。然而,有公益宣传的广告牌子并不多见,即使有,内容也大多是宣传标语,形式流于口号化,宣传效果不佳。
高速公路广告经济到今天,在我省已经历了15年。1993年,山东第一条高速公路———济青高速通车,那时高速公路广告并不被人看好,甚至可以说是“无人问津”,处于“高速公路部门求广告公司”的买方市场,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2年前后。2003年之后,大量的社会车辆改走高速公路,高速路上车流、人流迅速增长,高速公路广告开始受宠,从“买方”市场变成了“卖方”市场。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懊悔地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没有意识到高速路广告的价值,人家送上门来我们都没要,现在想要却要不到了!”
高速公路广告经济的红火,造就了一批大型户外广告公司,这些“在商言商”的企业,追求利润的本性,决定了他们缺乏刊登公益广告的动力。比如记者采访的这家公司,租赁或拥有的广告牌超过100块,总营业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年营业额可达1600万元。对这样的企业而言,刊登公益广告并不是难事!它每年都会拿出一些广告牌,为主要顾客免费刊登商业广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益广告的数量、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公益广告可以传播文明,愉悦身心,营造良好旅途氛围。山东高速集团户外广告事物负责人说,他们积极参与公益宣传,近期有“山东旅游”、“十一运会”等推广活动,几乎无偿地拿出优质广告资源。他们在京福高速鲁冀界为山东旅游局提供广告位,做的公益宣传画面柔和,令人眼前一亮。而京福高速济南至泰安段,有旅客反映——“两侧林立的立柱广告牌,以及一个个的跨线桥广告牌,在快速通行时让人眼睛如同跨栏,非常疲劳。”(如图)
□相关链接高速公路广告缺少“公益空间”,责任并不在广告经营企业,而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省没有关于刊登公益广告的相关规定,这是导致高速公路公益广告不多的主要原因。现在,济南市对公益广告作出了至少占比10%的硬性规定,济南周边高速公路公益广告有望增多,旅客出行将更加愉悦。
□编辑点评让公益广告成为都市文明的亮丽风景社会发展需要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是社会和谐的标志之一。
现实中,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一些广告主不愿刊登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相比,数量少,制作不够精美,内容涉及面也比较窄。
让人高兴的是,越来越多的地方出台了关于公益广告刊登所占比的硬性规定等一系列相关措施,随着管理到位,制度完善,加之广告主的自觉行动,富有创意的公益广告会成为都市文明的一道亮丽风景。
我们期盼着这一天早日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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