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东五环、八达岭高速在内的道路两侧户外广告,从7月11日起两个月内全用于奥运会、残奥会的相关广告。
今天上午,市市政管委发布《关于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采取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知》。要求东五环路、六环路通昌段、京承高速路、八达岭高速路等户外广告设施使用单位,确保户外广告资源用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展示以及赞助企业的广告宣传。
在2008年7月11日至9月17日期间,将户外广告设施提供奥组委用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展示及赞助企业的广告宣传。
7月10日前这些户外广告设施上的广告画面将全部撤除,9月18日起可自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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