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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灯具设计的景观研究

(时间:2007-10-16 共有 人次浏览)

   1、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一些城市的建设中,由于历史客观条件的限制,街道灯具往往局限于为行人和车辆提供可辨识照明的基本需求,却长期忽视甚至忽略了灯具的景观性。功能诉求上的单一性和基础性往往导致表现形式的简单和平淡,一些过于简陋的形式甚至会阻碍灯具照明功能的正常发挥,并对城市景观造成不良的影响。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夜间交通量的增加和夜间活动形式的丰富,使人们对于室外夜间照明的功能需求不仅仅满足于照亮环境,提供基础的可辨识性。现在国内很多城市的室外灯具更注重装饰性和美学效果。随着城市照明的快速发展和灯具商提供的灯具品种的日益增多,一些城市在街道灯具的选择、更新、设计和布置上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一些过多、过快的所谓“亮化工程”和“形象工程”造成城市外部空间照明质量的良莠不齐,街道空间秩序杂乱。城市景观意向的模糊甚至缺失,与城市照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目标相违背。

  因此,如何在城市照明建设中避免从过去的简单、平淡甚至简陋的极端走向繁杂、新奇乃至格调低俗的另一极端,使道路系统的灯具设计与城市的照明规划相结合,和城市的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城市的建设发展相适应。文章试图从分析城市景观与道路灯具的关系入手,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来探讨城市照明建设中道路灯具设计的景观性问题。

  2 道路灯具设计的景观性剖析

  2.1 道路灯具是城市照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城市道路空间是城市交通特征的物质表现,是城市中最易识别、最易记忆的部分。人们对城市的认知往往通过对城市道路空间的认知来实现。街道灯具在城市街道空间中是最重要的划分和引导要素,形成街道和广场的环境特质,是城市街道空间和景观组织中不可缺少的元素,也是城市照明设计的重要内容。

  城市道路灯具不是独立于城市景观的,而是城市景观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道路、广场和建筑是构成城市空间的三大要素,各式各样的道路灯具也随着四通八达的道路和点缀其间的广场遍布城市的各个区域。因此,无论从分布空间及场所的广度,从分布个体及类型的数量及其在城市街道空间中的尺度而言,道路灯具都是城市景观设计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夜间,整个城市景观因为人工照明而完成了一个有趣的空间转换:建筑失去了应有的体积感和厚重感,更多地成为某种戏剧性的点、线等元素或围合性的面状元素;城市外部空间的道路和广场却因人工照明而形成某种“负空间”。这种“负空间”已经成为城市功能和景观的主体,而道路灯具的照明功能是这种“负空间”形成的基础性和框架性元素。

  2.2 道路灯具设计在城市景观中的价值取向

  作为城市景观设计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城市道路灯具景观性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以人为本,既要考虑城市物质环境形态的创造,又以人的行为和感知为依托,考虑人们的各类活动,以及人的生理、心理、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其范围小到某条街道的灯具个体,大到整个城市的灯具系统。

  2.2.1 昼——景观性对功能性的隐藏

  道路灯具虽然属于功能性城市公共设施,但对于人本身来说真正需要的是灯具发出的光线,而不是灯具本身。因此,在有充分自然光照明的白天,人们可能会借助灯具自身所固有的某种物理景观特性,此时,不需要道路灯具作为一种人工器具的形式过分彰显,而是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融入”整个城市街道的空间背景。当然,这种“融入”的形式可以是不同的,譬如可以是某种溶合式的继承,也可以是某种相持式的对话。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这种“融入”都是对道路灯具功能性的隐藏,是对其景观性的凸显。

  2.2.2 夜——功能性向景观性外延

  夜晚,道路灯具成为城市照明功能的主体。街道、广场、建筑外部空间因为灯具的照明而有了生机和活力,也有了新的表征。此时,道路灯具的景观性可以通过照亮自身或附加一些装饰性灯具等手法加以体现,从而使道路灯具在白天所具有的一些景观特征在夜间得以延续。这仅仅是道路灯具的夜间景观性表现的一部分,人们关注更多的往往是灯具照明所营造的人工光环境的景观性,这种景观性固然可以通过照度、亮度、光色、显色性等纯技术手段加以衡量,但更多的是人对整体光环境的主观感受,是一种氛围。这种景观性是灯具功能的景观性外延,是把握道路灯具夜间景观特征的关键。

  2.2.3 从第二景观向第三景观的价值飞跃
  哲学家西塞罗将上帝的作品看作是第一景观,将人造风景看作是第二景观。第二景观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对食物、生存、舒适感与安全等基本需求而创造的。而第三景观是具有设计思想的景观。

因此,对城市道路灯具景观性的追求是希望灯具在满足人们基本的交通和舒适安全需求的基础上,更多地发掘它们隐含在物质形态和技术形态背后的人文因素、哲学文化及其象征隐喻等,体现几何学、数学的形体构成和人类丰富的艺术构思,实现从第二景观向第三景观的价值飞跃,成为人们与物质世界之间交流的桥梁。

  2.3 街道灯具作为城市景观元素的特性归纳

  道路灯具作为近现代工业化的产物,它本身具有超越人体尺度的高度和体量,以及整齐划一的排列形式,从而使未经艺术化处理的灯具很难自然地融入丰富而具体的城市街区。对事物的充分改造是建立在对事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的。因此,笔者对道路灯具作为城市景观元素的一些特性进行归纳,为构建道路灯具系统的景观性提供依据。

  2.3.1 区域分布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区域分布的普遍性是指道路灯具在城市地理空间分布的广度。城市的形成、扩展和更新一直是以其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系统为框架和骨干的,而作为重要的功能性基础设施的道路灯具也随之延伸到城市的各个区域。

  多样性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

  (1)灯具组合形式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的道路性质、道路宽度、道路功能,采用不同的布灯间距、布灯高度。

  (2)灯具自身形式的多样性。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的道路,或在同一条道路的不同区域采用不同形式的灯具。

  2.3.2 空间分布的序列性和标识性

  道路灯具是通过整体的照明组合来实现城市道路的照明功能。道路的线性伸展形式和匀质的道路照明要求,使道路灯具在街道空间的分布上具有相对固定的布灯间隔、布灯高度和灯具样式,从而形成很强的秩序性。这种秩序性和道路灯具的三维形式及街道的透视关系相结合,产生了很强的引导性和方向性以及道路灯具组合的节奏性。所谓“节奏”就是有规律的运动,其中的方向性和规律性缺一不可。所以,道路灯具的节奏感也是灯具空间分布的秩序性和引导性的结合。

  标识性是针对道路灯具分布的位置特点。道路灯具主要分布在城市道路的两侧或中间,比建筑界面更靠近街道中心,而且有一定的体量和规模,因此很容易成为视觉焦点而且具有一定的标识性。

  2.3.3 个体造型的结构性和可塑性

  现代道路灯具属于工业化的产品,具有一些基本的结构性的组成部分,如灯头、悬臂、灯杆、基座等。可塑性是指灯具的各个部分及其连接节点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艺术化处理,或在灯具上附加景观性的部件。

  2.3.4 人工照明的实用性和造景性

  为行人和车辆提供基本的道路照明,是道路灯具实用功能的具体体现,也是道路灯具存在的根本原因。可以通过一些光度数据进行客观的衡量。道路灯具的造景性和它的实用功能性是相互关联的。对人而言,大部分的夜间事物必须依赖于人工照明加以呈现。不同的光源色彩、光分布形式、灯具的分布形式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对事物的感知,并进一步影响人的心理感受。

  2.4 现阶段城市照明建设中的问题剖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城市街道灯具的设计和选型是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综合性问题,对某个方面的忽视或倚重都会使之片面。

  问题一:片面地提倡“一路一灯”

  一些城市在道路灯具系统的建设中提出“一路一灯”的建设目标,即对灯具多样性的过度追求,而对灯具的功能性和秩序性有所忽视。每条路都采用不同的灯具固然能增加城市道路景观的丰富性,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不同样式的灯具往往在照明质量上差别很大,从而很难保证同种性质的道路照明效果的统一性;同时,对多样性的过分追求也会冲淡灯具的秩序性和标示性,导致城市街道秩序杂乱,人们对灯具总体印象的模糊。

  问题二:对“特色”的过度追求

  借助道路灯具的普遍性和标示性,希望在道路灯具的外在形象上体现城市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内涵,其出发点是好的。但一些城市领导对道路灯具景观性的理解不全面,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浮躁心态,利用照明工程建设期短、见效快和易规模化的特点,把“让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使城市特色旗帜鲜明”的“重担”过多押在灯具造型上,使之成为城市“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排头兵,从而导致了灯具的特型制作,浪费了过多的人力、物力,同时灯具的造型设计也忽略了街道空间的协调性,破坏了城市整体的景观环境。

  问题三:对形式过分求新求异

  忽视灯具的结构性、功能性而片面强调可塑性、多样性和标示性。道路灯具设计有其自身的科学性和结构性,脱离灯具设计和制造的实际而过于追求光怪陆离的效果会削弱甚至破坏灯具的功能性,而且脱离实际的造型也不会使人产生美感。

  问题四:混淆道路灯具和景观灯具

  其实就是混淆道路灯具的功能性和造景性。灯具是用来照亮事物的。很多人误以为路面或环境不够亮是因为灯具自身看起来不够亮。一些地方拆除功能性照明灯具,采用看起来“明晃晃,亮堂堂”的华灯或其他诸如“槐花灯”一类的景观灯具进行道路照明。结果不但使道路和环境更加昏暗,更因为灯具光源的直接曝露与环境形成强烈的亮度反差,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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