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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立法限用照相手机

(时间:2006-03-06 共有 人次浏览)

  近来随着照相手机的普及,一些好事之徒由此打起了“歪主意”——利用手机这项高科技功能专门偷拍女性隐私并将其广为散播,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公布。对此行为该如何处理?日前,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给深圳市人大代表的答复中认为,手机偷拍属侵权,并表示“对于限制使用照相手机,待条件成熟时将通过立法形式予以明确”。据了解,这是国内法制部门首次对手机偷拍这一行为进行定性,并首次明确表示将就限制使用照相手机专门立法。

    在今年3月的深圳市两会期间,11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限制使用照相手机保护公民隐私的议案》。

    这份议案很快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6月29日代表们收到了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答复,这份答复的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利用手机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是一种新的侵权手段,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是对于限制照相手机的使用,深圳市法制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研后,待条件成熟时将立法明确。另外有关场所的管理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在自己场所内限制使用照相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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