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朝阳区首先在全市建成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并予以公布。该制度明确指出,各部门信息公开必须方便居民查阅,不得故意设置阅读访问障碍,如信息公开工作被居民投诉或流于形式,该部门将被处以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曝光等一系列处罚。
该制度要求,朝阳区拥有独立主页的政府部门,应在网站或主页上显著位置设立一个或多个相对应的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已公开信息的检索、查询、分类、浏览应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不得故意设置阅读访问障碍。尚未建立互联网网站或主页的单位,应当使用区政府网站首页(www.bjchy.gov.cn)提供的统一模板,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该制度也对公开信息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具体分为基本信息、政策法规和政府文件、11类与企业和市民密切相关事项及本部门工作动态和进展等4大类。
此外,该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对企业、公民和其它社会团体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给予回复。依法可以公开的应及时予以公开,依法不得公开的应详细说明理由。所有办理结果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直接答复申请人。相关部门将监督电子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就政府部门信息网上公开情况提出的投诉,对于违规部门将处以在政府网站上予以曝光等一系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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