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路灯管理处职能简介
莱州市路灯管理处在市规划建设局的领导下,承担全市规划区内的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城市道路照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实施全市城市道路照明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规章; 三、编制全市城市道路照明大中型设施的建设、改造计划; 四、管理、监督全市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审查和管理亮化施工单位的资质;维护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市场秩序; 五、审定全市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方案,负责道路照明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六、管理和维护全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依法处罚违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审查全市城市道路、广场照明设施和亮化建设、改造、拆除、迁移计划; 八、审查全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移交计划并负责验收工作; 九、督导全市区内的楼体亮化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和亮灯,督促全市区质保期内亮化工程的维修工作; 十、推广城市道路照明的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源,提高道路照明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十一、负责利用路灯设施张挂、架线、接用电源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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